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
2.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41分(满分10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3.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4.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时不区分导师,按总成绩统一排名。
5.考生总成绩为初试业务课一(满分100分)、业务课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三者之和。
6.教育部重点支持学科专项计划录取类别必须是非定向就业。
7.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形式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结合面试考察考生对外国语的听、说、读能力,但不单独记分,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中,要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如实记录,并由复试组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给出复试成绩。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三、复试报到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8:00。报到地点: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考学院报到,见下表“复试报到地点”。复试安排:报到时根据学院安排进行复试

2.复试的组织机构(1)各学院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党政主要领导和3-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三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按照回避制度的要求,凡考生中有亲属关系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作为该专业复试组成员。

四、复试报到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8:00。报到地点: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考学院报到,详见附件一。

3.复试内容、形式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结合面试考察考生对外国语的听、说、读能力,但不单独记分,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中,要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如实记录,并由复试组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给出复试成绩。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一、复试1.复试的目的和原则: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目的在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复试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客观评价;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2.复试的组织机构(1)各学院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党政主要领导和3-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三

2.复试的组织机构(1)各学院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党政主要领导和3-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三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按照回避制度的要求,凡考生中有亲属关系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作为该专业复试组成员。

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考核标准和计分。依据考生的研究计划及与复试小组成员的互动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与道德修养、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等方面。复试小组成员给出每位考生的成绩,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4.复试量化标准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量化标准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