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

二、招生专业我校2016年实行秋季招生,共有13个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名额需综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起至2018年3月13日(8:30-11:20,13:30-16:00,双休日除外),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功能将于3月13日24时关闭,校外点教务人员可以根据本点的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报名。

(二)报名步骤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宁波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报名。网报系统上所填的各项信息必须规范、正确、完整,填写要求见《关于宁波大学2017年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的填写要求及填写说明》(附件2),请仔细阅读。考生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登记表》后,须手工填写未完整的信息(表中第三页的“硕士论文题目”、“论文答辩日期”和“考生自述”栏相应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单位意见”栏

一、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非规定时间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二)报名步骤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宁波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报名。网报系统上所填的各项信息必须规范、正确、完整,填写要求见《关于宁波大学2017年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的填写要求及填写说明》(附件2),请仔细阅读。考生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登记表》后,须手工填写未完整的信息(表

1.报名时间、地点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①网上报名(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平台”(http://www./zzlk)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②现场确认(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

五、报名手续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手续届时请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通知:http://graduate..cn/admissions/default.aspx,按相关通知说明进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有关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文档下载栏中下载):1.填写完整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无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本专科毕业证书)和硕

2.录取通知书发放:2017年6月底或7月初。具体时间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附件: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非规定时间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