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医科大学 | 青岛理工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17 |
| 校友会(综合) | 126 | 183 |
| 武书连 | 188 | 276 |
| US排名 | - | 1270 |
| 软科(医药) | 1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1 | 58995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8 | 143930 | 200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5 | 55619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6 | 18362 | 45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25 | 23349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39718 | 41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4 | 56478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4 | 8964 | 45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68 | 7983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38 | 77325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28 | 93720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1619 | 150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19 | 110332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504 | 140922 | 444 | |
| 2021 | 临沂校区 | 普通类一段 | 488 | 176081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0606 | 444 |
学校秉承“崇德、敬业、谨严、创新”的优良校风,历经127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建设发展,已成为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2005年学校提出了“明德博学 行方智圆”的校训。2015年学校确立了“学生为本 教师为先”的办学理念。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9个二级学院(系),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980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4542人,留学生421人。
见河北医科大学招生计划。
对于往应届考生和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国务院表彰“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50强)
教育部“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99强)
入选共青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29强)
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征集志愿。
3.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考生文化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遵从相关规定录取;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位次高者优先录取,若位次仍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7.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8.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与报考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确定录取专业,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单独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临沂校区。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