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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哪个心理学专业好(心理学专业哈师大和佳大谁更牛 )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1-09 12:53:27 解决时间:2022-12-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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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与佳木斯大学心理学专业分数对比(黑龙江)
专业名称年份类型哈尔滨师范大学
(最高/最低分)
佳木斯大学
(最高/最低分)
心理学(师范类)2021理科 505/493(本科一批A段)395/383(本科二批A段)
心理学(师范类)2020理科 557/527(本科一批A段)453/406(本科二批A段)
心理学(师范类)2019理科 -/529(本科一批A段)467/458(本科二批A段)
心理学(师范类)2018理科 -/521(本科一批A段)-/427(本科二批A段)
心理学(师范类)2017理科 -/511(本科一批A段)-/301(本科二批B段)
心理学(师范类)2017理科 -/496(本科一批A段)-/301(本科二批B段)
心理学(师范类)2017理科 -/474(本科一批B段)-/301(本科二批B段)
心理学类 心理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全国各地)
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
黑龙江心理学(师范类)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493
四川心理学(师范)(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松北校区就读)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549
山东心理学(师范类)综合普通类一段普通类556
心理学类 心理学(师范类)
哈尔滨师范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初步的科学 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能够在科研部门、教育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心理学相关的工作或 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实验研究设 计、分析方法以及查阅、理解和写作专业文献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心理学的实证以及相关的 统计、测量技术,具有从事相关方面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运用能力,能够利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和文 字处理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历史学、哲学、人类学、政治学、艺术、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 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2.掌握心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心理学的实证以及相关的统计、测量技术,掌 握心理学实验研究设计、分析方法以及查阅、理解和写作专业文献的方法,了解心理学科的发展 趋势和应用前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知识获取、知识应用和知识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政治分析能力、较严密的逻辑推理 思维能力和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与他人和谐交往的能力以及良好的适应和心理调节能 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主干学科: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核心知识领域: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及其常用软件、心理测量学、生物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普通心理学(64学时)、心理统计I(32学时)、心理统计Ⅱ-SPSS(32学时)、社 会心理学(32学时)、实验心理学(64学时)、实验心理学实验(64学时)、生理学B(32学时)、 CNS解剖(32学时)、心理测量(32学时)、发展心理学(32学时,含实验)、生理心理学(32学 时)、认知心理学(64学时,含实验)、组织管理心理学(32学时)、变态心理学(48学时,含实 习)、生理心理学实验(64学时)、心理学研究方法(32学时)。

示例二:神经科学导论(54学时)、普通心理学A(72学时)、普通心理学B(72学时)、心理统 计学I(72学时)、实验心理学I(72学时)、实验心理学Ⅱ(54学时)、心理学统计Ⅱ(36学时)、 社会心理学(54学时)、发展心理学(54学时)、心理测量学(54学时)、心理学史(54学时)、变态 心理学(54学时)、人格心理学(54学时)、认知心理学(54学时)、情绪心理学(54学时)。

示例三:人体解剖生理学(72学时)、普通心理学I(54学时)、普通心理学Ⅱ(54学时)、实 验心理学I(54学时)、实验心理学Ⅱ(54学时)、生理心理学(72学时)、发展心理学(54学时)、 人格心理学(72学时)、心理统计学I(54学时)、心理统计学Ⅱ(54学时)、认知心理学(54学 时)、心理学研究方法(54学时)、心理测量学(54学时)、心理学史(54学时)、社会心理学(54学 时)、教育心理学(54学时)、心理学教学法(54学时)、心理健康教育概论(54学时)、心理咨询与 治疗(54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科技训练、综合论文训练 等多种形式。

主要专业实验:实验心理学实验、生理心理学实验等实验课程以及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课程安排的一定课时的教学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或教育学学士。

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全国各地)
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
黑龙江心理学(师范类)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493
四川心理学(师范)(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松北校区就读)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549
山东心理学(师范类)综合普通类一段普通类556
心理学类 心理学
佳木斯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初步的科学 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能够在科研部门、教育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心理学相关的工作或 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实验研究设 计、分析方法以及查阅、理解和写作专业文献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心理学的实证以及相关的 统计、测量技术,具有从事相关方面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运用能力,能够利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和文 字处理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历史学、哲学、人类学、政治学、艺术、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 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2.掌握心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心理学的实证以及相关的统计、测量技术,掌 握心理学实验研究设计、分析方法以及查阅、理解和写作专业文献的方法,了解心理学科的发展 趋势和应用前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知识获取、知识应用和知识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政治分析能力、较严密的逻辑推理 思维能力和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与他人和谐交往的能力以及良好的适应和心理调节能 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主干学科: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核心知识领域: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及其常用软件、心理测量学、生物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普通心理学(64学时)、心理统计I(32学时)、心理统计Ⅱ-SPSS(32学时)、社 会心理学(32学时)、实验心理学(64学时)、实验心理学实验(64学时)、生理学B(32学时)、 CNS解剖(32学时)、心理测量(32学时)、发展心理学(32学时,含实验)、生理心理学(32学 时)、认知心理学(64学时,含实验)、组织管理心理学(32学时)、变态心理学(48学时,含实 习)、生理心理学实验(64学时)、心理学研究方法(32学时)。

示例二:神经科学导论(54学时)、普通心理学A(72学时)、普通心理学B(72学时)、心理统 计学I(72学时)、实验心理学I(72学时)、实验心理学Ⅱ(54学时)、心理学统计Ⅱ(36学时)、 社会心理学(54学时)、发展心理学(54学时)、心理测量学(54学时)、心理学史(54学时)、变态 心理学(54学时)、人格心理学(54学时)、认知心理学(54学时)、情绪心理学(54学时)。

示例三:人体解剖生理学(72学时)、普通心理学I(54学时)、普通心理学Ⅱ(54学时)、实 验心理学I(54学时)、实验心理学Ⅱ(54学时)、生理心理学(72学时)、发展心理学(54学时)、 人格心理学(72学时)、心理统计学I(54学时)、心理统计学Ⅱ(54学时)、认知心理学(54学 时)、心理学研究方法(54学时)、心理测量学(54学时)、心理学史(54学时)、社会心理学(54学 时)、教育心理学(54学时)、心理学教学法(54学时)、心理健康教育概论(54学时)、心理咨询与 治疗(54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科技训练、综合论文训练 等多种形式。

主要专业实验:实验心理学实验、生理心理学实验等实验课程以及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课程安排的一定课时的教学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或教育学学士。

佳木斯大学心理学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全国各地)
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
黑龙江心理学理科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83
文科426
广西心理学(4000元/年)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397
安徽心理学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61
山西心理学理科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43
哈尔滨师范大学
195
软科(综合)
129
校友会(综合)
226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东北解放区建立的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经历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时期,1980年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00年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并入,2002年黑龙江省物资学校(黑龙江省物资职工大学)并入,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学校先后获批1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9.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200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获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余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9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获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劳动模范”王惠生,“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刘羲檬,“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姐总冠军”于文霞、“中国象棋世界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一大批校友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6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龙江学者”12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7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1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17人,省级教学名师27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2人。

学校学术研究实力雄厚。现有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高端智库等高水平科研平台36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00项,其中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创新重点支持项目2项。我校教师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40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SCI、SSCI、EI等国际检索系统收录2300余篇。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50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百余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及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等5个省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北方论丛》、《黑龙江高教研究》等14种学术期刊在学术界和出版界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巴西、埃及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在海外创办了4所孔子学院和1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伦敦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学校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等机构设在我校。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连续30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七位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佳木斯大学
385
软科(综合)
262
校友会(综合)
461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守望东极,汇聚众智。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佳木斯。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于1947年解放,当时为合江省省会(张闻天为第一任书记),是解放战争的大后方,被誉为“东北小延安”;城市辖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交通便利,航班联结国内各主要城市,是哈佳、牡佳和佳鹤高铁的交汇点,是对俄合作的桥头堡和大通道。

学校始建于1947年7月,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市属)合并组成;2000年后,佳木斯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富锦师范学校、黑龙江省理工学校相继并入。学校占地1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共有四个学区,主校区南依四丰山,北拥松花江,四季分明,自然生态绝佳,获评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首批“绿色校园”,是适合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积淀厚重,人才摇篮。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含有医学学科的综合性大学,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设有25个学院(学部);现有教职工3800余名(含3个附属医院),其中高级职称1500余人;拥有共享“两院”院士和龙江学者等一批高水平人才;获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1名,龙江名医30名;入选佳木斯市首届“三江英才”13名。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25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名;现有留学生13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20000余名。

学科齐全,协调发展。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有“新型生物医用口腔种植体及配套装备研发”省级“头雁”团队和“北药与功能食品”省级“双一流”特色学科。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2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专业集群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学校是黑龙江省高校优质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并加入中国东西部课程联盟和全国UOOC联盟;是黑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注重实践,科研强校。学校坚持瞄准科技前沿,服务行业和地方,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卫健委和国家民委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360余项;在金属耐磨材料及表面技术、智能农机装备、小儿脑瘫防治与康复、口腔种植关键技术、北药与功能食品、肠道微生态、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等研究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0余项。

学校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社科联学术交流基地和科普基地各1个,省教育厅、文旅厅、民政厅研究基地5个;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其在企业孵化、师生创业、服务地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赫哲族及人口较少民族研究、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开展较早,成果丰硕;学校现为国家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研究学组组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人口较少民族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黑龙江医药科学》三种学术期刊公开发行。

医教协同,交叉互融。学校现有附属医院3个、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其中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东部地区医学教育中心、临床医学科研中心、疑难病诊断及救治中心,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高血压规范化诊疗与管理科教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称号;附属第二医院是东北三省最早建立的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首家也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口腔病预防诊疗中心;附属第三医院(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是中国第一所从事小儿脑瘫防治、儿童康复与研究的专门机构,是全国首家康复医学院,是两个国家级儿童康复学术团体的创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儿童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曾获“全国助残先进集体”。

开放办学,深化交流。学校现与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现有来自2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现已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是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

条件优良,设施完备。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7.1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3.8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现代化课程平台,设有工程训练中心、佳木斯市政校企新电商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创业和实验实训平台;建有3万余平方米的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并正在加快推进医学新校区建设。学校建有宜居宜学的3栋研究生公寓、23栋本科生公寓和1栋设施齐全的留学生公寓、5个集餐饮休闲交流于一体的学生美食餐厅;建有现代化的音乐厅、雕塑馆,设有符合国际“四大赛事”标准的红土、硬地等网球运动场地和冰球、速滑等“冰雪”运动场地,设有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田径场等各类标准化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络全覆盖;拥有现代化数字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文献资源丰富。

作育英才,服务社会。学校广延名师,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等一大批专家学者;累计培养的40余万毕业生分布在各条战线;遍布全国各地的51家佳大校友会在联络校友、助力母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坚持立足“三江”、服务龙江、面向全国,持续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佳大力量!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和“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发扬“边陲扎根、沃土壮根、实践固根”的“三根”育人精神,坚持学生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加强内涵建设,致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困难生资助办法
佳木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组 织 与 领 导
      第五条 
      1、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安排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各学院(直属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应包括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寝室长、普通学生代表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普通学生代表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第三章    认 定 标 准
      第六条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要综合考虑佳木斯市和学生生源所在地的经济情况,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应着重考虑烈士子女、孤残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第四章    认 定 程 序
      第七条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初进行一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在每年7月份,学校对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在校学生发放《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一)。(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在由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时,可只提交《佳木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二),不再提交《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每年9月份,学生处布置启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直属系)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佳木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佳木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票数应不少于认定评议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认定评议小组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院(直属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学院(直属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院(直属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学校和学院二级举报电话。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直属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直属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学生处负责审核各学院(直属系)审核通过的《佳木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单由学生处存档,《佳木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佳木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审批后由各学院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学校和各学院(直属系)每学年定期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询问、座谈、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其进行核实、跟踪调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评定及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学校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  学校和各学院(直属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学院(直属系)要及时做出调整,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资格,不能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
      ⑴在上一年内,有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⑵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⑶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者;
      ⑷有酗酒、赌博、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行为者;
      ⑸不愿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食堂

2011年8月,使用面积12000平米的一区B院新建学生餐厅投入使用,解决了一区A、B院旧食堂因年久安全隐患多的问题,餐厅合理的布局,符合卫生要求,功能齐全,引进了山西风味、土耳其烤肉拌饭、兰州抻面、九阳豆浆、韩国料理等各具特色风味,给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回家的感觉。以一区B院新建学生餐厅和一区D院文萃苑为代表的学生食堂装修典雅、宽阔明亮,就餐桌椅整齐干净,由名家字画装饰的墙壁和廊柱体现了浓浓的文化气息。中心除在食堂丰富主副食的花色品种,菜肴高、中、低档搭配合理,办好基本大伙外,还增设了夜餐、精炒、快餐等,还通过合理有序的竞争,向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满足了不同层次进餐者的需求,形成了学生食堂就餐环境优雅、就餐方式快捷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服务体系。

中心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从上自下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制定统一检查标准,对个人卫生、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和饭菜质量都有十分明确要求,对食堂的米、面、油等等大宗商品实行集中采购制,保证饮食安全。膳食管理科成立了卫生、饭菜质量检查组,每天对各食堂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从采购、加工、制作、出售全程监控,使食堂的菜肴做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保证就餐者的利益

考虑到生活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中心领导决定将食堂为学生提供免费粥(汤)和特价菜做为窗口工程单项来抓,各食堂严格执行中心规定标准。通过努力,各食堂的免费粥(汤)和特价菜都能及时供应并保质保量,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一天只花3元钱就能吃饱。

膳食管理科在食堂职工中常年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规范文明用语,开办校园饮食文化节,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召开学生伙委、学生代表和食堂管理员座谈会,让就餐者代表参与食堂管理,设立服务监督绿色通道监督电话和服务监督台,由专人处理就餐者的投诉及反馈意见,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中心先后承担了04年省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07年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10年省十二届运动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就餐任务,中心全体员工放弃休息,积极投入到筹备中,起早贪晚,根据需要每天更新饭菜花色品种,提供优质服务,保证饮食卫生,让来参加比赛的各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吃上放心、可口的饭菜,期间收到多封参赛单位的表扬信,得到参赛同志的赞许,组委会和大学领导的肯定。

学生食堂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食物中毒、防火、防盗引发的安全事故,膳食管理科多次获得佳木斯大学、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人次获得省高校后勤管理协会伙食管理先进个人、佳木斯大学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工会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一区D院三食堂、文萃苑食堂,一区C院五食堂,三区A院七食堂,四学区新食堂先后被省后勤管理协会评为标准化食堂;一区C院新食堂2003年被省卫生厅授予卫生部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一区D院三食堂、文萃苑食堂、四学区新食堂于2004年被省卫生厅授予卫生部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三区A院七食堂2005年被省卫生厅授予卫生部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新建的一区B院学生餐厅和新改造的一区C院四食堂已完成标准化食堂和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的申报工作。


根据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学(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3,佳木斯大学心理学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83,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学(师范类)专业更胜一筹。
  中专 2022-12-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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