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一般在61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延期退休年龄至70周岁的在6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两院院
各有关考生: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按照学校规定,江苏大学本校教职工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需与人事处签订协议,具体签订协议日期由人事处通知。2、我校2016级及2017级硕士研究生及其他提前申请自取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6日至7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至我校研招办(研究生楼520室)领取。3、档案未到或不全非定向考生及协议未签订定向考生,录取通知书暂不发放。4、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5日下
根据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现将各学院(中心,下同)第一阶段招生指标使用情况公布如下,学校2020年正式下达计划中增量计划将依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江大校[2019]320号)在2020年3月份普通招收阶段分配下达。附:2020年博士第一阶段招生计划情况
各学院(中心):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江大校〔2018〕27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一般在61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延期退休年龄至70周岁的在6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
全校各单位:《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9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大学2019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申请-考核”制),旨在进一步强化博士生导师、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根据《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188号]及《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与学制080100力学指导教师拟招人数1.力与多物理场耦合理论与跨尺度力学骆英许伯强朱建国5(终以学校下达为准)2.动力学与控制毕勤胜3.工程结构中的关键力学问题刘荣桂刘金兴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2019年)为提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的新形势,结合学校及学院博士生培养工作的实际,增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以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学术氛围、培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院在《2019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补充规定》(管字[2018]13号)的基础上,对
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招收具有较高科学研究素质的优质生源,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人数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照江苏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15人,实际招生人数在
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日期为2019年3月9日(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研究生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招生计划2019年将各学院(中心)普通招收指标参照我校研招信息网“关于公布2019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指标的通知”(网址:http://yz..cn/info/1011/1745.htm)。教育部终招生计划的增量计划,学校将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江大校[2017]431号)分配
根据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现将各学院(中心,下同)普通招收指标公布如下,学校预留计划及2019年正式下达计划中增量计划将依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江大校[2017]431号)分配下达。学院名称第一段拟录取(含备选)普通招收指标备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3电气信息工程学院11管理学院49含思政专项3财经学院2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6化学化工学院12机械工程学院93第一段使用计划暂含自主招收备选1,待正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2018年)为提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的新形势,结合学校及学院博士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我院在《江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和《2018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及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补充规定》(管字[2016
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5名。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可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本学科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在校学习。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1、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5名高级职称专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为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招生计划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中,硕博连读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学院招生计划的60%,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20%。导
2018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为了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招收到具有科学研究素质的优质生源,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2018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具体内容如下: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人数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照江苏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17人,
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2019年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12名。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本学科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在校学习。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学校专项招生计划除外)。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1、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5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2019年)为提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的新形势,结合学校及学院博士生培养工作的实际,增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以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学术氛围、培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院在《2019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补充规定》(管字[2018]13号)的基础上,对
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2019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6名。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可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本学科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在校学习。导师招生指标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报考学生必须明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因未被该指导教师录取而变更其他导师。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招生计划201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1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于2018年10月-12月进行。硕博连读招收拟录取人数原则上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根据学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招生计划2019年我学院计划招生博士研究生12人(终以学校下达计划为准),其中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人数不低于计划数的60%。全部计划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
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日期为2018年3月3日(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研究生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招生计划2018年将各学院(中心)普通招收指标参照我校研招信息网“关于公布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指标的通知”(网址:http://yz..cn/info/1011/1453.htm)。教育部终招生计划的增量计划,学校将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江大校[2017]431号)分配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或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后毕业生积极申报,【江苏省申报截止时间:“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要求3月10日前报送;“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要求2017年3月10日前或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请相关申报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截止时间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应材料处理好(所有材料一式3份),交至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与基地管理办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
各相关博士后:现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