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说明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说明如下:第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第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及《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说明如下:第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第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复试录取阶段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调取档案,不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及《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说明如下:第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第二、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复试录取阶段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