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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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3-08 08:20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571-87951111
  • 网址: http://www.zju.edu.cn/
  •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学校简介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现任校长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固体力学专家杨卫教授。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其北依苏沪,东接甬港,南联闽粤,是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市。学校设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等5个校区,占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分布于杭州市区不同方位。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西湖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浙江大学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以严谨的求是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执著的创新精神创造出了丰硕成果,蜚声海内外,曾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著名学者都曾在校工作或学习。浙江大学校友中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160余人,其中在浙大就学者就有90余人。


  浙江大学的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门类。学校现有112个本科专业,43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7个,另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汉语国际教育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1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7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4个,国家战略产业人才培养基地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和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1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4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3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人员120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人员2400余人。全校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9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500余人,博士研究生6600余人,本科生22900余人;另有攻读专业研究生学位6200余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校舍总建筑面积193余万平方米。拥有计算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先进的教学科研机构。科学馆(楼)、体育馆(场)、活动中心、游泳池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全校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开展中外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条件。学校图书馆总建筑面积8.3万余平方米,总藏书量584万余册,是全国规模大、分布面广、学科覆盖全的综合性大学图书馆之一。出版社1家。附属医院6家,总床位数6376张。学校还创办了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并在南昌、宁波等地设立了分园。总长达68公里的高速计算机骨干网络以及特设的公交线路将各校区和附属医院联为一体。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如今,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浙江大学,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之一,她将通过改革与发展,努力建设成为以“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为办学特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做出应有的贡献。




浙江大学招生专业

专业名录

所属学院

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编辑出版学、历史学、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人文学院

新闻学、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俄语、日语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英语、翻译、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院

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

教育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商管理

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农林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

光华法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学

物理学系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心理咨询方向)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环境与资源学院

化学

化学系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大气科学、地质学

地球科学学院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车辆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能源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建筑学(5年)、城乡规划(5年)、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气)、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航空航天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能源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自动化(控制)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金融数学班、管理大数据班、智能机器人班

竺可桢学院

机械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ZJU-UIUC联合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

医学院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科学

海洋学院

农业资源与环境

环境与资源学院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园林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

教育学院

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人文学院

产品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临床医学(5年)、预防医学(5年)

医学院

药学、药物制剂

药学院

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

ZJU-UoE联合学院



浙江大学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浙江大学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浙江大学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浙江大学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浙江大学历史沿革


1999年,浙江大学成为首批9所列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计划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同年,入选第一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1年12月,成为首批试办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等学校。2006年,首批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2007年1月21日,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成立。5月28日,第11届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校长级年度会议在浙江大学开幕。6月,入选第一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学校。同年,成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之一。 

2009年上半年,浙江大学实行了学部制,全校调整为七大学部——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学部、信息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医药学部。10月9日,中国的九校联盟(C9)启动,浙江大学成为联盟成员之一。同年,首批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珠峰计划)。

2010年6月,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1年2月,由浙江大学与苏州高新区共建的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揭牌。

2012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6月10日,浙江大学成立了海洋学院,学院由海洋科学系、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和海洋经济管理系组成,隶属于工学部,位于浙大新成立的舟山校区。9月,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1月,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同月,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3年5月15日,浙江大学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就建立联合学院事宜签署了“浙江大学—帝国理工联合学院合作谅解备忘录”,浙大成为中国首个在世界名校建立海外校区的高校;同月,首批入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2014年9月,入选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015年7月,入选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6年6月,入选“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 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9月,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正式成立。

2017年1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9月,浙江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月1日,浙江大学与宁波市签署协议,决定深化市校合作,全面推进建设浙江大学宁波校区。11月,浙江大学等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联合组建了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

2019年2月,浙大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5月,发起成立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7月,首批入选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同月,由浙大与温州市政府合作共建的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正式 挂牌成立。9月22日,发起成立长三角高校智库联盟;同日,成为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创始成员、副理事长单位。12月,发起成立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同月,浙江大学医学院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成立。

2020年1月,入选“强基计划”试点高校。6月,浙江大学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揭牌。

2020年7月,入选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名单;9月30日,浙江大学大健康学院宣布筹备建设。




浙江大学师资队伍

截至2019年底,浙大有教职工9377人。



浙江大学院系现状

截至2018年5月,浙大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开办128个本科专业,其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




浙江大学教学成果

在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中,由浙大主持的11项教学成果获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

在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中,由浙大主持的11项教学成果获第七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

在2010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中,由浙大主持的11项教学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

在200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中,由浙大主持的15项教学成果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3项。

在2001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中,由浙大主持的10项教学成果获第四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二等奖10项。




浙江大学合作交流

2018年,浙大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签横向技术合同3493项,合同经费18.75 亿元,横向到款科研经费15.31亿元。转化科技成果287项,知识产权收益1.19亿元。办学总收入超10.52亿元。

浙大7家附属医院完成门急诊1887.66 万人次,住院70.08万人次,住院手术29.95万人次,业务总收入218.25亿元。

浙大教育基金会规模达到27.78亿元。全年社会捐赠签约金额4.13亿元,到款4.55亿元,获中央捐赠配比1.14亿元。

浙大控股集团实现收入25.98亿元、净利润1.32亿元、上交税费1.20亿元。创新技术研究院投资的科技型公司,出资孵化成立项目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新增入园企业86家,培育毕业企业10家,入选杭州市培育计划企业6家,大学生创业企业52家。出版社总收入2.30亿元。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设计合同1247项,合同总金额7.83亿元。

2018年,浙大接待海外访问团组1252人次,新签和续签校际合作协议及学生交换协议56项,全校师生海外学习交流总数达到13146人次,其中本科生赴海外学习交流4416人次,研究生公派出国(境)3312人次,博士研究生海外交流率达90.18%。




浙江大学学校荣誉

2020年10月15日,浙江大学扶贫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2020年云南省脱贫攻坚奖扶贫先进集体。



浙江大学录取规则


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浙江大学二、证书颁发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浙江大学收费标准

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浙江大学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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