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设助学金开始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生基本要求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2.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3.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助学金”,专业和年级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续助申请是学校在尊重资助方意愿的前提下,对上一学年获得资助的同学且本学年有资格继续接受外设助学金资助的同学进行继续资助的申报与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3.符合各外设助学金提出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基本条件1
浙江大学亚洲未来领袖奖学金计划项目(硕士)2019年招生简章“亚洲未来领袖奖学金计划”是香港百贤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的奖学金项目,用于支持亚洲各国优秀青年学生在亚洲一线大学留学,旨在通过加强亚洲各国优秀青年学生的交流,增进相互间了解、信任,培养能够引领国际发展的未来亚洲领袖,为亚洲各国间的友好往来乃至世界和平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国际环境。浙江大学是“亚洲未来领袖奖学金计划”的核心大学,负责招收亚洲各国优秀青年学生来浙江大学攻读硕士项目,优先
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8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参评对象要求(1)品学兼优、潜能突出;(2)截止2018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3)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评选流程及安排(1)11月15日前,请各院系将“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ingmj@zju.ed
浙江大学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为切实提高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与支持具有研究潜质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攻读我校经济学科博士学位,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浙大研院【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浙江大学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细则。奖学金设立目标及标准1.面向诚实守信、热爱专业、崇尚科学研究和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
各位2018级博士新生: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18级博士新生奖学金现在开始申请,请有意向申请的2018级博士新生,于9月21号下午5:00前将《博士新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加分表》(见附件1)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楼30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flh@.cn,谢谢!附件1:博士新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加分表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及评分标
根据学校《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研究生因公出国(境)不超过6个月者,出国(境)期间继续发放岗位助学金;超过6个月者,自第7个月起停发岗位助学金,回校后次月起恢复发放(补发当月)。出境期间如何计算6个月自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因公出境时填写的“出访开始日期”之当月算起,6个月。举例:某生填写为2016年1月1日,岗助发放为2016年1月-6月。回国后如何恢复并补发研究生院系统中审核通过回国手续后,开始恢复发放,同
2017-2018学年浙江大学来华留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办法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申请人资格1、符合浙江大学本科留学生入学申请资格。参阅浙江大学2017年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2、申请专业为汉语授课各本科专业。3、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4、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奖学金资助额度和期限资助额度为2万元,入学后第一学年分10个月发放。申请材料提供申请人必须准备以下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本科生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