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复试复试环节主要为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在联考后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国家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

四、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1)复试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注: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及需提供的其他审核材料待复试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

八、咨询电话(一)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7198(二)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11-876563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6月12日附件1:报名流程http://yjs..cn/mod1/download/在职/专业学位/法硕/2014/报名工作流程.doc附件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http://yjs..cn/mod1/download/在职/专业学位/法硕/2014/上传照片标准.doc

六、培养方式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法律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方式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一)网上报名6月20日至7月10日,报考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报考说明和要求,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七、学制及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等共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

七、学制及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

二、报名及要求报考专业代码:035100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一)网上报名6月20日至7月10日,报考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