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说明各位考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首先仔细阅读《宁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一、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总计划数已录推免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普招计划备注081400土木工程全日制611159含:岩石力学研究所4085901土木工程全日制330231含:岩石力学研究所11085902水利工程全日制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全日制210120二、复试(一)复试基本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
各位考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院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如下准备。一、资格审查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组织管理二、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总计划已录推免数统招计划备注050201英语语言文学全日制德语语言文学全日制55050205日语语言文学全日制88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全日制19190502Z1翻译学全日制550502Z2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全日制4405
宁波大学体育学院2022年推免生复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因防控需要,我院2022年硕士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为了保证网络远程复试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一、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远程复试所需设备、设施。1、我院采取双机位考试模式。考生需要准备一台【主机位】设备——带摄像头和语音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Ipad;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2推免生复试安排根据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本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为确保复试顺利进行,现将复试安排公布如下:一、复试时间时间内容专业备注9月29日10:00-10:30模拟连线所有考生9月29日13:00前上交资格审查材料所有考生本校考生将材料按顺序排好交至西校区实验楼414,外校考生请将扫描件按顺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组织管理(对内)二、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总计划数已录推免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普招计划备注030100法学全日制公共管理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4801147三、复试(一)复试基本原则复试是
各学院:因疫情影响,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上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以提交电子材料为主。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相关规定以及《宁波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2020级研究生(以下简称新生)复试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新生提交材料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
提交材料1.《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审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以下材料如有,也请提供。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复试说明1.复试目的综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07号)和《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接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更新)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和《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复试基本原则
各学院及相关考生:我校复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22日左右开始陆续启动。复试前,请各学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须交验和交存的材料如下:交验材料:(一)考生出示准考证原件(2019年国家新增要求),研招网在3月1日-4月30日期间打印。(二)考生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三)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四)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若有);获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了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组织与管理(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二)学校成立以相关校领导、校研
各位相关考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进行适当调整的相关文件,并结合生源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布“宁波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第二批复试分数线”(附件1)第二批复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4:00-16:0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复试地
各相关考生:我校各专业学位将于2014年12月26日-29日或2015年1月9日—12日之间举行“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详见附件各专业复试方案),凡符合我校复试低分数要求(先前已公布)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复试时间:1.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思政面试、专业面试等;2.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笔试,参考书目: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形式:开
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7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与管理(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研
我校复试将于2017年3月下旬开始陆续启动(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后续将发布的各学院复试方案)。报到时将严格进行资格复查。须交验和交存的材料如下:交验材料: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3.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若有),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
商学院:http://nbubs..cn/info/1984/18912.htm材化学院:http://fmsce..cn/info/2263/4961.htm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http://eng..cn/info/1130/5521.htm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http://eecs..cn/tzgg/yystz/2017-05-09/2426.htm
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宁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103号)、《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与管理(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
各位考生:宁波大学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数,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底确定具体复试名单。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高不超过1:1.5。2.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材料原件、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
001商学院(工商管理MBA):http://mba..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3wbnewsid=1898001商学院:http://nbubs..cn/info/1984/18565.htm002法学院:003教师教育学院:004体育学院:http://tyxy..cn/nr.jsp?urltype=news
调剂基本原则1.应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要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及非全日制专业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考生参与专业学位调剂。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时,一般不接受调剂。3.调剂考生的成绩一般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即国家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以及《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执行院长为副组长,校办、纪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服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
各相关学院: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以及《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执行院长为副组长,校办、纪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服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浙江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