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 收费标准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三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
请各位新同学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入学报到,并在各二级学院QQ服务群内报告到校时间、车次、自驾车情况。由于疫情防控措施安排需要,请同学们不要提前来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如下: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文科类:总分514分。理科类:总分508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40分,体育术科228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05分,美术术科230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00分,音乐术科225分。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文科类总分494分,理科类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韶关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6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
韶关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韶关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韶关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6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